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七

  △ 邓金名等与邓褚氏等因确认立嗣成立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赵吟笙与赵王氏因请求离婚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多洛非拉木司与波俩科因请求偿还欠款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所为再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张氏与张俭因请求交付地照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清和等与王清高因请求履行夥买田产契约涉讼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3月8日(正月廿四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国振声与吴素卿因请求偿还借款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所为再审之判决提起上诉案。
  △ 从景孟与沈阳储蓄会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三义公与囗应瑑等因请求偿还欠款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班氏与增发钰因请求偿还欠款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更审之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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