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1913年

1913年(民国二年 癸丑)40岁

  1月初,姚震改任大理院民事庭审判长,而汪爔芝改任大理院刑事庭审判长。
  1月6日(壬子年十一月廿九日),《推事检察官律师书记官服制令》公布。
  1月19日(壬子年腊月十三日),大总统袁世凯、国务总理赵秉钧和司法总长许世英发布“任命周绍昌等职务令”,高种署福建司法筹备处长,离开大理院。
  1月20日(壬子年腊月十四日),褚荥泰被任命为大理院书记官长。
  1月24日(壬子年腊月十八日),廉隅被任命为浙江高等审判厅厅长,离开大理院。
  1月份,参与审理并结案的案件共9宗(详见附录二)。其中,刑事判决案件共7宗、刑事决定案件共2宗。
  2月15日(正月初十日),《法学会杂志》创刊,多位法政界人士加入法学会,先生亦加入该法学会。《法学会杂志》第一卷第一号中记有当时法学会会员名单如下:

法学会会员姓氏录

汪荣宝、章宗祥、施愚、余棨昌、方枢、汪有龄、李景鉌、钱承鋕、邵章、姚震、叶尔衡、屠振鹏、金保康、汪爔芝、张名振、金泰、周启濂、钱赓言、胡礽泰、姚焕、周家彦、陆宗舆、曹汝霖、张嘉森、董鸿祎、林棨、胡诒榖、江庸、朱深、陆鸿仪、王维翰、李荫森、雷作霖、谭汝鼎、蔡元康、石秉铸、郁华、林尊鼎、胡叙畴、李怀亮、周庆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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