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1924年 |
1924年(民国十三年 甲子)51岁
1月17日(癸亥年腊月十二日),夏勤被任命署大理院推事。
1月18日(癸亥年腊月十三日),邵勋被任命为大理院推事。
1月19日(癸亥年腊月十四日),因时任大理院院长余棨昌丁忧告假两个月获准,而请先生暂代理大理院院长。
同日,以代理大理院院长职务庭长的身份发布“大理院布告第一号”,公布大理院民事/刑事各庭自本年1月14日至1月19日止一星期内判决及裁决案件清单,民事/刑事案件共一百十五件。
1月26日(癸亥年腊月廿一日),以代理大理院院长职务庭长的身份发布“大理院布告第二号”,公布大理院民事/刑事各庭自本年1月21日至1月26日止一星期内判决及裁决案件清单,民事/刑事案件共一百一十件。
2月2日(癸亥年腊月廿八日),以代理大理院院长职务庭长的身份发布“大理院布告第三号”,公布大理院民事/刑事各庭自本年1月28日至2月2日止一星期内判决及裁决案件清单,民事/刑事案件共一百零九件。
2月9日(正月初五日),以代理大理院院长职务庭长的身份发布“大理院布告第四号”,公布大理院民事/刑事各庭自本年2月4日至2月9日止一星期内判决及裁决案件清单,民事/刑事案件共三十八件,其中,2月5日至2月7日是春节例假,停止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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