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七 |
附录十七 1926年度1月至3月 北京政府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公开审判的案件
1月14日(乙丑年腊月初一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吕大成与同发广号因请求返还欠款涉讼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代兄与张玉坤因请求离婚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艾次竹与金吴氏因请求赔偿损害涉讼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审判分厅所为再审判提起上诉案。
△ 赵受谦与赵陆氏因请求给付养赡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赵中元与张万禄因请求履行婚约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1月18日(乙丑年腊月初五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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