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1916年 |
1916年(洪宪元年/民国五年 丙辰)43岁
1月1日(乙卯年十一月廿六日),袁世凯建元。大典筹备处通告,即日起“所有奏咨暨切公牍,只署洪宪元年某月某日”。
1月10日(乙卯年腊月初六日),因新获升任大理院庭长,而被安排与司法部参事余绍宋、司长汤铁樵、徐彭龄、林行规及王文豹等一同觐见皇帝袁世凯。
1月31日(乙卯年腊月廿七日),被授为上大夫。
2月7日(正月初五日),大理院推事陆鸿仪、许卓然、朱学曾、曹祖蕃、胡诒榖、李祖虞、孙巩圻、李怀亮、陈尔锡、徐维震、钱承鋕、李景圻、祁耀川、郁华、潘恩培和署大理院推事石志泉等被安排觐见皇帝袁世凯。
2月8日(正月初六日),因大理院推事由荐任改为简任,大理院上奏为此事代陈谢悃。
3月12日(二月初九日),姚震和汪爔芝被授为上大夫。同日,张康培被任命为大理院推事。
3月17日(二月十四日),参与了“司法惩戒委员会议决吉林法官吴洪办案疏忽应受减俸处分”的审理,详见《议决报告书》。被惩戒人:吴洪(延吉地方检查厅首席检查官),议决主文:“降俸六个月三分之一……。委员长钱能训(印)、委员周绍昌(印)、委员朱深(印)、委员姚震(印)、委员邵章(印)、委员蒋邦彦(印)、委员陆鸿仪(印)、委员潘昌煦(印)、委员李杭文(印)、委员梁宓(印)”。
3月22日(二月十九日),袁世凯撤销“承认帝位案”,仍称大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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