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五 |
附录五 1915年度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公开审判的案件
1月14日(甲寅年十一月廿九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山东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刘明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姚木金等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姚木金等强奸略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陈学鸿对于福建高等审判厅就陈学鸿赌博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福建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张学文等诱赌霸业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钱成木对于浙江高等审判厅就钱成木略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公开审理的案件:
△ 上告人吕德山等对于京师高等审判厅就吕德山等恐嚇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1月18日(甲寅年腊月初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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