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1926年 |
1926年(民国十五年 丙寅)53岁
3月4日(正月二十日),因先生已提出离职申请,大理院院长余棨昌指定由徐彭龄接替先生之前所担任大理院编辑处编辑主任之职位,并给先生另发聘任函,希望先生能继续承担大理院编辑处审核和编辑事宜。
3月16日(二月初三日),因病申请辞职,获时任司法总长卢信批准。离职前任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庭长,离职后,何基鸿被任命为大理院庭长。
是年1月至3月,先生以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庭长,参与了大理院民事第一庭的大部分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其中,公开审理的案件及进程,详见附录十七。在此期间,大理院民事第一庭的其他推事分别为李栋、殷汝熊、蒋福琨、宋润之。
是年夏,燕京大学在北京西郊的新校舍落成(1)。
11月4日(九月廿九日),苏州商团会长邹宗淇(椿如)因病去世,年五十六岁。先生作《邹椿如挽词》(2)悼念之。
《邹椿如挽词》
世事多丧乱,亲交半死生。
未能忘故国,隐若痛长城。
一揖将军客,千家子弟兵。
鸺鹠闻夜叫,风雨泣铭旌。
(1) 见燕京大学校友校史编写委员会编 《燕京大学史稿 1919-1952》,人民中国出版社,2000年3月。 [返回标注点]
(2) 引自潘昌煦著 陆鸿吉编《芯庐遗集》,吴县潘氏印行,1963年。[返回标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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