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七 |
△ 王宝卿与刘万堂因请求夫妇同居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囗囗湖与吕桂太因执行异议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裕庆囗与楚家升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梁玉墀与白玉堂因请求回復地亩占有权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马少卿与囗传坤等因确认立嗣无效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福建黄拱恩等与黄光亮等因管理公产涉讼抗告案。
1月21日(乙丑年腊月初八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杨李氏与杨寿康因请求离婚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宪文与朱约之因请求交还山场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朱万氏与胡昆因请求交出地亩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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