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七 |
3月1日(正月十七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郭锡仁等与周彦成因请求夫妇同居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谭俊鹏与谭郎氏等因请求改正继书抚养嗣子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基谢利瓦与彼得尔车米斯因请求偿还欠款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成章等与李陈氏等因确认立嗣成立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所为再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文彩与刘耀因确认买卖契约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纪王氏与滨江储蓄会等因房屋所有权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更审之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山东郭锡仁与周彦成等因请求夫妇同居涉讼声请救助案。
3月4日(正月二十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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