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七 |
△ 冯梅氏与冯尔普等因确认立嗣不成立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所为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齐维城与齐朱氏因确认立嗣成立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所为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懋德与王福田等因请求回赎房屋涉讼不服安徽第一高等审判分厅所为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2月25日(正月十三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张雨春与牛德山因请求补交地亩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毛宋氏与毛胡氏等因请求返还遗产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蔡德盛与杨世章因请求撤销婚姻涉讼不服湖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续唐与裕厚因请求偿还欠款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春補与李维乃因确认立嗣成立涉讼不服浙江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正和与通九银号等因执行异议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1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