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七

  △ 鄧金名等與鄧褚氏等因確認立嗣成立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趙吟笙與趙王氏因請求離婚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多洛非拉木司與波倆科因請求償還欠款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所為再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張氏與張儉因請求交付地照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清和等與王清高因請求履行夥買田產契約涉訟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3月8日(正月廿四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國振聲與吳素卿因請求償還借款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所為再審之判決提起上訴案。
  △ 叢景孟與瀋陽儲蓄會因請求償還債款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三義公與囗應瑑等因請求償還欠款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班氏與增發鈺因請求償還欠款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更審之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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