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一

附錄十一 1922年1月至6月 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公開審判的案件

  1月12日(辛酉年臘月十五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孫貴與劉錫枚因婚姻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魏冠玉與于作霖因街基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初允文等與初允中因家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康萬邦與丁李氏因贖地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唐來晨等與李成章因債務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山東李興麟等與王鑄因選舉涉訟聲請案。
  △ 吉林何懷廷與閻汝霖因債務涉訟聲請案。

  1月16日(辛酉年臘月十九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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