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一

  △ 郭慈兆與萬獻琳因婚姻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陳先和等與劉朝璧因墳山涉訟不服安徽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松劉氏與馬寶文因房產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孫得仁等與孫得生等因家產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京師聯淑貞與成霖因家產涉訟聲請案。
  △ 福建蔡黃氏與紀麟因贖房請求再審再抗告案。

  1月19日(辛酉年臘月廿二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任郝氏與任養麟因承繼涉訟不服山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龔小舟與張湧和因墳山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宗衡章等與載桂舫因貨款涉訟不服湖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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