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一 |
△ 郭慈兆与万献琳因婚姻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陈先和等与刘朝璧因坟山涉讼不服安徽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松刘氏与马宝文因房产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孙得仁等与孙得生等因家产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公开宣告决定的案件:
△ 京师联淑贞与成霖因家产涉讼声请案。
△ 福建蔡黄氏与纪麟因赎房请求再审再抗告案。
1月19日(辛酉年腊月廿二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任郝氏与任養麟因承继涉讼不服山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龚小舟与张湧和因坟山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宗衡章等与载桂舫因货款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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