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 |
附錄十 1921年度 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公開審判的案件
1月13日(庚申年臘月初五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黃登福與黃高氏因承繼及財產涉訟不服陝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閻玉珊與殷彬三因挪用貨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梅淵叔與羅少春因佃規及賠償涉訟不服湖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談曉初與李簡卿因佃規及租穀涉訟不服湖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1月17日(庚申年臘月初九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蔡金柳與蔡李氏因承繼涉訟不服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崔耀瑛與崔耀國因家產涉訟不服山西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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