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六

  △ 王德聚与许宝书等因请求返还铺款涉讼不服直隶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玉贞与王绍南因请求撤销婚约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恂庄与王友愧因请求返还存款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10月29日(九月十二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杨钧声等与王囗生因请求解除租约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岳刘氏与大同公司因请求解除租约涉讼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董钜堂等与公兴号代报局等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正华煤矿公司等与张我权因请求返还股票及履行保证债务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世英与刘世祥因确认立嗣无效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大铨与陈大镛因请求交还家产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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