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六 |
△ 周杨氏与单启湘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不服湖北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季承乐等与胡黄氏等因确认婚约成立涉讼不服江苏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竹三与张有荣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刘永煜等与胡光廷等因确认租额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山东中西大药房与同春号因请求返还押金及赔偿损害涉讼再抗告案。
△ 河南王心斋与王李氏因请求给付扶养费涉讼再抗告案。
10月26日(九月初九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黄世都等与吴天乞因确认山地所有权涉讼不服福建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茶皮贝林都利与索伯列瓦因请求赔偿损失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荣与孟宪全因请求回赎地亩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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