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六

  △ 周楊氏與單啓湘因請求償還債款涉訟不服湖北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季承樂等與胡黃氏等因確認婚約成立涉訟不服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竹三與張有榮因請求償還債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劉永煜等與胡光廷等因確認租額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山東中西大藥房與同春號因請求返還押金及賠償損害涉訟再抗告案。
  △ 河南王心齋與王李氏因請求給付扶養費涉訟再抗告案。

  10月26日(九月初九日),星期一,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黃世都等與吳天乞因確認山地所有權涉訟不服福建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茶皮貝林都利與索伯列瓦因請求賠償損失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榮與孟憲全因請求回贖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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