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六 |
△ 王德聚與許寶書等因請求返還鋪款涉訟不服直隸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劉玉貞與王紹南因請求撤銷婚約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恂莊與王友愧因請求返還存款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10月29日(九月十二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楊鈞聲等與王囗生因請求解除租約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岳劉氏與大同公司因請求解除租約涉訟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董钜堂等與公興號代報局等因請求償還債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正華煤礦公司等與張我權因請求返還股票及履行保證債務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劉世英與劉世祥因確認立嗣無效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大銓與陳大鏞因請求交還家產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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