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六 |
△ 杨养之与毋觐宸等因请求清偿货款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鲍诺马连阔与东省铁路公司因请求给付储金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会卿与王天祥因请求赔偿损害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志湘与张廷愷等因确认立嗣无效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兴海与方启泰因确认铺底权涉讼不服本院十四年上字第一七七八号终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子铭与葛效鲁等因请求返还股款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随良与刘董氏等因执行异议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德润与陈德诒因请求返还房产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10月22日(九月初五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袁世唐等与刘子堂因确认房产所有权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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