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六 |
△ 周守贵与周张氏因废继涉讼不服四川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京师杨玉氏与杨孟氏因请求分产涉讼抗告案。
△ 东省特别区域司文那列次为乌拉耳西伯利亚公司等与伊万别列甲其阔因债务涉讼再抗告案。
5月21日(四月廿九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范英彦与敬德堂因请求履行债务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夏永清与潘绍兰因请求确认水利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钟德全与钟郑氏等因请求确认承继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于贾氏与王树元因请求确认婚姻不成立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方正叔与黄紫铨因请求给付兑条钱款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唐泰与王囗因请求返还借款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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