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六

  △ 董福有与张仁禧因和诱案件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吕生霖与王馥岑等因债务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再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长青等与大同栈号因赔偿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乔茂兰与乔广累因承继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直隶杨景祥与潘復因工款涉讼声请救助案。

  4月16日(三月廿四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邹顺宝与邹赵氏等因承继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德山与李吕氏因离婚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吕孙氏与吕姜氏因遗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温国光等与温毓樟因继承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吴士珍与吴存心因争继及继产涉讼不服陕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周鸣几与西丰储蓄会因契约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何多森与何于氏因家务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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