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四 |
△ 伍经元与杜管氏等因地亩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邱罗氏与邱玉兴因离婚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勤轩与穆少兰因租房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湖北王义兴号东与均泰庄东因票据声请救助案。
9月26日(八月廿八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华西书庄等与克达洋行因货款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马喀尔苏利诺夫与什且尔沽诺夫号东因债务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东省铁路公司与东省铁路服务人消费组合会会员因损害赔偿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庹开祥等与庹柴氏等因合夥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庹开祥等与庹王氏等因分产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翟洛与陈国樑因损害赔偿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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