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四 |
△ 伍經元與杜管氏等因地畝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邱羅氏與邱玉興因離婚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勤軒與穆少蘭因租房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湖北王義興號東與均泰莊東因票據聲請救助案。
9月26日(八月廿八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華西書莊等與克達洋行因貨款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馬喀爾蘇利諾夫與什且爾沽諾夫號東因債務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東省鐵路公司與東省鐵路服務人消費組合會會員因損害賠償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庹開祥等與庹柴氏等因合夥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庹開祥等與庹王氏等因分產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翟洛與陳國樑因損害賠償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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