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四 |
△ 费善堂与韩素贞因婚姻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周甲成与王文通因灶田涉讼不服江苏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江苏吴受祜与吴浚等因夥帐声请免缴讼费案。
7月18日(六月十七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赵起元与赵起瑞因家产涉讼不服甘肃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陈孙氏与陈贤尧因登谱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子卿与杨俊南因店款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东省铁路公司储蓄救助会与司切班格林因津贴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方亚文与方龙丁等因债务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方亚文与潘敦徽因债务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7月22日(六月廿一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宫敏与孙守增因财产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秦肃培与秦瑞璘因承继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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