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四 |
△ 費善堂與韓素貞因婚姻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周甲成與王文通因灶田涉訟不服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江蘇吳受祜與吳浚等因夥帳聲請免繳訟費案。
7月18日(六月十七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趙起元與趙起瑞因家產涉訟不服甘肅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陳孫氏與陳賢堯因登譜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子卿與楊俊南因店款涉訟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東省鐵路公司儲蓄救助會與司切班格林因津貼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方亞文與方龍丁等因債務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方亞文與潘敦徽因債務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7月22日(六月廿一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宮敏與孫守增因財產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秦肅培與秦瑞璘因承繼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