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四 |
△ 四川李邦佑等与左重朝因买卖田地抗告案。
6月20日(五月十九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李济川与朱孟涵因债务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大赉公司等与钱庾因荡田涉讼不服江苏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史秉直等与诸葛彦因租粮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甘肃李宝善与满永庆等因夥账涉讼抗告案。
6月24日(五月廿三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梅祖培与国库因承任债务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松臣等与杨龚氏因买卖田房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魏彬如与张魏氏等因遗赠涉讼不服四川第三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