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四 |
△ 四川李邦佑等與左重朝因買賣田地抗告案。
6月20日(五月十九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李濟川與朱孟涵因債務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大賚公司等與錢庾因蕩田涉訟不服江蘇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史秉直等與諸葛彥因租糧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甘肅李寶善與滿永慶等因夥賬涉訟抗告案。
6月24日(五月廿三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梅祖培與國庫因承任債務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楊松臣等與楊龔氏因買賣田房涉訟不服四川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魏彬如與張魏氏等因遺贈涉訟不服四川第三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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