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四

  △ 孙孝思与冷恒燧等因买田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魁玉等与张刘氏因承继涉讼不服直隶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东省铁路公司与莫斯喀连阔因租屋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孙有兰等与王一顺等因婚姻及财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曹汇川与苪少庭因债务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甘肃马寿山与杨思因债务涉讼抗告案。
  △ 直隶左建基与王洛慈等因垫款涉讼抗告案。
  △ 东省特别区域诺肥索夫与博格达诺夫司基因租约声请救助案。

  1月25日(癸亥年腊月二十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史骏业等与史温卿因合夥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乐富贵等与张乐氏等因卖地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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