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三

  △ 吉维西与霍自因买卖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周鸿儒与周李氏等因承继涉讼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范亮卿等与吴竹筠等因清算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朱松昌与朱洪璿因承继及遗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奉天王政善与王继源因承继涉讼抗告案。
  △ 京师赵文亮与赵寿祺因分产涉讼声请案。
  △ 奉天秦赵氏因承继涉讼抗告案。

  6月26日(五月十三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李黄氏等与李中福因承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献廷与杨仙圃因债务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李氏与王尚忠因房产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郭怀德与王與业等因债务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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