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三 |
△ 吉維西與霍自因買賣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周鴻儒與周李氏等因承繼涉訟不服黑龍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范亮卿等與吳竹筠等因清算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朱松昌與朱洪璿因承繼及遺產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奉天王政善與王繼源因承繼涉訟抗告案。
△ 京師趙文亮與趙壽祺因分產涉訟聲請案。
△ 奉天秦趙氏因承繼涉訟抗告案。
6月26日(五月十三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李黃氏等與李中福因承繼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楊獻廷與楊仙圃因債務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楊李氏與王尚忠因房產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郭懷德與王與業等因債務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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