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三 |
△ 叶万泰行东与桂湘帆因债务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山东陈王氏与胡明斋因合夥涉讼再抗告案。
△ 直隶胡致祥与张通达等因债务涉讼声请救助案。
△ 湖北鲁戊丙与程翁氏等因婚姻涉讼声请救助案。
△ 直隶牛春田与田壎等因引地涉讼声请救助案。
6月15日(五月初二日),星期五,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王清洁与于君魁因债款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马樟金与邢囗囗等因票款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俞廉冠与平囗章因债务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俞廉冠与平囗章因债务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莫石次基与巴尔郭杂囗因票据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俊秀等与张福山因赎地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吉林郑文治与刘韶九等因债务涉讼再抗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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