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三 |
△ 姚吉人等与柳铭等因选举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次兰与满察理因囗务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乔英与李玉田因地亩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叶氏等与张才星因入谱涉讼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鲁德瑶等与鲁德炫等因监护涉讼不服江西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伍狗与伍青春因承继涉讼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林寿萱与杨囗峯因木款涉讼不服福建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四川曾和寿与江漆氏因田产涉讼声请案。
5月1日(三月十六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惠如凤与孙鸣盛因婚姻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景南与黑河火礳公司因债务涉讼不服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于锡琨等与于春华等因承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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