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三 |
△ 姚吉人等與柳銘等因選舉涉訟不服浙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王次蘭與滿察理因囗務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喬英與李玉田因地畝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葉氏等與張才星因入譜涉訟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魯德瑤等與魯德炫等因監護涉訟不服江西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伍狗與伍青春因承繼涉訟不服河南第一高等審判分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林壽萱與楊囗峯因木款涉訟不服福建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公開宣告裁決的案件:
△ 四川曾和壽與江漆氏因田產涉訟聲請案。
5月1日(三月十六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惠如鳳與孫鳴盛因婚姻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景南與黑河火礳公司因債務涉訟不服東省特別區域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于錫琨等與于春華等因承繼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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