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三 |
△ 王礼堂与韩章茂因债务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鄢宝璜与夏纬南因债务涉讼不服四川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向义亭与善昌钱庄东因债务涉讼不服湖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王珍等与王庆等因地亩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黄国藩等与黄国祥因书租涉讼不服福建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孙僜模等与黄巽斋因运货损失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公开宣告裁决的案件:
△ 直隶蒋十洲与李子青因存货涉讼抗告案。
△ 京师支李氏与李辅庭因存款涉讼抗告案。
△ 奉天王秉惠等与曹兴德因地亩涉讼抗告案。
△ 湖北黄静铭与万品山因债务涉讼抗告案。
1月30日(壬戌年腊月十四日),星期二,大理院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孙廷瑞与孙段氏因承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增盛号东与裕厚发号东因债务涉讼不服黑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于徐氏与于长鸿因废继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