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附录十一

  △ 关鸿学等与夏显忱等因牧场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公开宣告决定的案件:
  △ 湖北万家玉与张正杰因婚姻涉讼抗告案。
  △ 京师魏刘氏与徐子恒因建筑费涉讼声请案。

  5月29日(五月初三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新大号东与伊丹安太郎因损害赔偿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周廷武等与李燕文因抽粮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周廷武等与王树芳因抽粮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葛奎基与盛世馨因地亩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公开宣告决定的案件:
  △ 山东王象蒲与谷瑞苻因债务涉讼声请救助一案。
  △ 湖北李钰卿等与宋小曾因租约涉讼再抗告一案。

  6月1日(五月初六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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