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一 |
△ 關鴻學等與夏顯忱等因牧場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湖北萬家玉與張正傑因婚姻涉訟抗告案。
△ 京師魏劉氏與徐子恒因建築費涉訟聲請案。
5月29日(五月初三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新大號東與伊丹安太郎因損害賠償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周廷武等與李燕文因抽糧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周廷武等與王樹芳因抽糧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葛奎基與盛世馨因地畝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山東王象蒲與谷瑞苻因債務涉訟聲請救助一案。
△ 湖北李鈺卿等與宋小曾因租約涉訟再抗告一案。
6月1日(五月初六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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