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一 |
△ 奉天白福田与刘玉泉因租项涉讼再抗告案。
3月13日(二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胡耀康与张叔美因坟地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阿清阿与吕溪元等因地亩涉讼不服京师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邱百合与田财因赎地涉讼不服吉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王延纶等与马书策因债务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 孙宝甲就王国宝伤害案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所为之私诉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公开宣告决定的案件:
△ 陕西袁芝琳与袁刘氏因扶养涉讼声明回復上诉权不服决定声明抗告案。
△ 黑龙江李永义与鲍松樵因地亩涉讼抗告案。
3月16日(二月十八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德懋昌等与丛荣九等因债务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声明上告一案。
-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