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附錄十一 |
△ 奉天白福田與劉玉泉因租項涉訟再抗告案。
3月13日(二月十五日),星期一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胡耀康與張叔美因墳地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阿清阿與呂溪元等因地畝涉訟不服京師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邱百合與田財因贖地涉訟不服吉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王延綸等與馬書策因債務涉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 孫寶甲就王國寶傷害案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所為之私訴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公開宣告決定的案件:
△ 陝西袁芝琳與袁劉氏因扶養涉訟聲明回復上訴權不服決定聲明抗告案。
△ 黑龍江李永義與鮑松樵因地畝涉訟抗告案。
3月16日(二月十八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德懋昌等與叢榮九等因債務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聲明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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