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四 |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王武氏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王武氏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邢殿恩对于奉天高等审判厅就邢殿恩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庆云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李庆云略诱并强盗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赵云桥等对于吉林高等审判厅就赵云桥等伪造官帖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黎华对于广东高等审判厅就黎华略诱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山西崞县就郄海海侵占伤害俱发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 总检察厅检察长对于浙江富阳县就奚阿苟窃盗之所为判决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11月26日(十月初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潘自新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潘自新和诱和奸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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