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四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王武氏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王武氏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邢殿恩對於奉天高等審判廳就邢殿恩殺人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慶雲對於山東高等審判廳就李慶雲略誘並強盜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趙雲橋等對於吉林高等審判廳就趙雲橋等偽造官帖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黎華對於廣東高等審判廳就黎華略誘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山西崞縣就郄海海侵占傷害俱發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 總檢察廳檢察長對於浙江富陽縣就奚阿苟竊盜之所為判決提起非常上告一案。

  11月26日(十月初十日),星期四下午二時,大理院刑事第二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上告人潘自新對於江蘇高等審判廳就潘自新和誘和姦之所為第二審判決不服上告一案。

 

-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