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四 |
△ 上告人福建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刘王老二窃盗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李俊臣对于湖南高等审判厅就李俊臣诈欺取财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刘兆奎对于江苏高等审判厅就刘兆奎略诱营利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常春华对于山西高等审判厅就常春华骚扰及伪造公印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王瑞有对于安徽高等审判厅就王瑞有诬告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公开审理的案件:
△ 上告人吉林高等检察厅检察官对于同级审判厅就李瑞发伤害人致死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11月30日(十月十四日),星期一下午二时,大理院刑事第二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上告人常春华对于山西高等审判厅就常春华骚扰及伪造公印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 上告人耿小丁对于山东高等审判厅就耿小丁杀人之所为第二审判决不服上告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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