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1924年 |
4月10日(三月初七日),参与下列覆审查律师惩戒会案例的审理
“覆审查律师惩戒会议决书 覆字第十一号”。被付惩戒人:王晟(律师)、吴德远(律师)。议决书主文:“声请驳回。……,覆审查律师惩戒会,会长余棨昌、会员潘昌煦、会员李景圻、会员徐彭龄、会员李怀亮、书记官张逢源”。
“覆审查律师惩戒会议决书 覆字第十二号”。被付惩戒人:曹栩(律师)。议决书主文:“原议决变更之曹栩停职八月。……,覆审查律师惩戒会,会长余棨昌、会员潘昌煦、会员李景圻、会员徐彭龄、会员李怀亮、书记官张逢源”。
4月18日(三月十五日),大总统发布命令,被任命兼任司法官惩戒委员会委员,一同被任命兼任此职位的官员还有邵章和戴修赞。
5月2日(三月廿九日),参与了“大理院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议决书 十三年第一号”审查。被付惩戒人:樊泽春(大理院学习书记官)。议决主文:“减俸六个月四分之一。……大理院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 委员长余棨昌、委员潘昌煦、委员李景圻、委员李怀亮、委员桂龄、书记官罗国文”。
8月3日(七月初三日),林祖绳、陈渐贤和王凤瀛被任命署大理院推事。
8月8日(七月初八日),参与了“大理院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议决书 十三年第二号”审查。被付惩戒人:曾囗昌(大理院委任书记官)。议决主文:“免职。……大理院文官普通惩戒委员会 委员长余棨昌、委员潘昌煦、委员李景圻、委员李怀亮、委员桂龄、书记官罗国文”。
是年夏,先生的两位侄女潘令华和潘懿则均考入燕京大学,潘令华就读历史系,而潘懿则就读社会学系(1)。
9月15日(八月十七日),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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