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1922年 |
席检察官张孝移、京师高等审判厅长沈家彝、检察厅检察长周诒柯、京师地方审判厅长邵修文、(假)检察厅检察长梁宓”(1)。
同日,大总统徐世昌召见罗文干、王宠惠、董康等人,“嘱令勉力设法、维持现状、并允论令财部赶速筹款,于三日内解决此事。”,在徐世昌是日日记中亦可见“见文武官良久,……”(2)之语。
5月15日(四月十九日),大总统徐世昌得知财政部已筹集到十万元,遂“特设席招饮法界人员,席间对各员大加勉慰,并论令将此款领下,暂维现状,……”,然因不满部仅提供十万经费,不足支付北京司法机关一个月之数(其时,北京司法机关需13万经费维持),王宠惠撰写二次总辞呈,呈交当局。参加签名的有“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王宠惠、大理院长董康、大理院庭长潘昌煦、李景圻、李祖虞、(假)徐彭龄、胡诒榖、修订法律馆总裁江庸、副总裁陆鸿仪、总纂署理副总裁石志泉、总检察厅检察长汪燨芝、首席检察官张孝移、京师高等审判厅长沈家彝、检察厅检察长周诒柯、京师地方审判厅长邵修文、(假)检察厅检察长梁宓”(3)。
5月18日(四月廿二日),司法总长兼法权讨论委员会委员长王宠惠上书大总统徐世昌,要求“恳严饬财政当局实行财政公开及分配司法经费清釐积欠”。
5月19日(四月廿三日),财政部已筹付十八万元,先行发放一个月薪水,代理部务司法次长罗文干“以中央财政委实困难,且罢工以来,各司法机关案件已堆积四千余起,因与司法界各长官磋商,务于日内先行恢复办公,……”(4),经协商,终于司法界恢复办公,但辞呈仍未撤销。
(1) 引自《民国日报》1922年5月17日 第六版《北京司法界全体辞职》 [返回标注点]
(2) 引自徐世昌著 《徐世昌日记》,北京出版社,2018年。[返回标注点]
(3) 引自《民国日报》1922年5月20日 第六版 《北京司法界两面光》。 [返回标注点]
(4) 引自《时事新报》1922年5月21日 第五版 《司法界恢復办公》。[返回标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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