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1922年 |
席檢察官張孝移、京師高等審判廳長沈家彝、檢察廳檢察長周詒柯、京師地方審判廳長邵修文、(假)檢察廳檢察長梁宓”(1)。
同日,大總統徐世昌召見羅文幹、王寵惠、董康等人,「囑令勉力設法、維持現狀、並允論令財部趕速籌款,於三日內解決此事。」在徐世昌是日日記中亦可見「見文武官良久,……」(2)之語。
5月15日(四月十九日),大總統徐世昌得知財政部已籌集到十萬元,遂「特設席招飲法界人員,席間對各員大加勉慰,並論令將此款領下,暫維現狀,……,」然因不滿財政部僅提供十萬經費,不足支付北京司法機關一個月之數(其時,北京司法機關需13萬經費維持),王寵惠撰寫二次總辭呈,呈交當局。參加簽名的有「法權討論委員會委員長王寵惠、大理院長董康、大理院庭長潘昌煦、李景圻、李祖虞、(假)徐彭齡、胡詒榖、修訂法律館總裁江庸、副總裁陸鴻儀、總纂署理副總裁石志泉、總檢察廳檢察長汪燨芝、首席檢察官張孝移、京師高等審判廳長沈家彝、檢察廳檢察長周詒柯、京師地方審判廳長邵修文、(假)檢察廳檢察長梁宓(3)。」
5月18日(四月廿二日),司法總長兼法權討論委員會委員長王寵惠上書大總統徐世昌,要求「懇嚴飭財政當局實行財政公開及分配司法經費清釐積欠。」
5月19日(四月廿三日),財政部已籌付十八萬元,先行發放一個月薪水,代理部務司法次長羅文幹「以中央財政委實困難,且罷工以來,各司法機關案件已堆積四千餘起,因與司法界各長官磋商,務於日內先行恢復辦公,……(4),」經協商,終於司法界恢復辦公,但辭呈仍未撤銷。
(1) 引自《民國日報》1922年5月17日 第六版《北京司法界全體辭職》 [返回標注點]
(2) 引自徐世昌著 《徐世昌日記》,北京出版社,2018年。[返回標注點]
(3) 引自《民國日報》1922年5月20日 第六版 《北京司法界兩面光》。 [返回標注點]
(4) 引自《時事新報》1922年5月21日 第五版 《司法界恢復辦公》。[返回標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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