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 1922年 |
5月24日(四月廿八日),董康被任命署財政總長。
5月25日(四月廿九日),在罷工了近兩週後,是日下午二時,大理院民事第一庭與刑事第一庭重新開庭審判案件。
5月26日(四月三十日),因新內閣尚未組成,徐世昌發佈大總統令,讓先生暫行代理大理院院長。
5月27日(五月初一日),發佈《大理院公告》,「為通告事五月二十六日奉大總統令『大理院院長著潘昌煦暫行代理,此令。』等因奉此,昌煦遵於本月二十七日就職視事,除呈報外,特此公告。中華民國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該通告於5月30日刊登在《政府公報》上。
是日,《民國日報》第二版的本社專電欄目裡云:「董康派潘昌煦公債司長、錢元澉庫藏司長。二十六日」,並非屬實。
是日,余紹宋在日記記有:「二十七日,舊曆五月朔日,晴。早起,為平甫畫扇尚愜意,董授經來談一時許去,皆言其財政計畫,深望其能實行也。下午入署,旋到大理院晤潘由笙、徐企商,四時許歸。……。」
6月初,余棨昌返回大理院任職。
6月2日(五月初七日),「大總統指令第一千一百一號:令代理大理院院長潘昌煦呈報就職日期由,呈悉此令。(大總統蓋印) 國務總理周自齊、司法總長。」
是日,大總統徐世昌發佈辭職令。
6月5日(五月初十日),大理院書記官鄔繩凖被免職。
6月11日(五月十六日),黎元洪入京,暫行大總統職權。顏惠慶被任命署國務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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