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1922年 |
5月24日(四月廿八日),董康被任命署财政总长。
5月25日(四月廿九日),在罢工了近两周后,是日下午二时,大理院民事第一庭与刑事第一庭重新开庭审判案件。
5月26日(四月三十日),因新内阁尚未组成,徐世昌发布大总统令,让先生暂行代理大理院院长。
5月27日(五月初一日),发布《大理院公告》,“为通告事五月二十六日奉大总统令‘大理院院长著潘昌煦暂行代理,此令。’等因奉此,昌煦遵于本月二十七日就职视事,除呈报外,特此公告。中华民国十一年五月二十七日”。该通告于5月30日刊登在《政府公报》上。
是日,《民国日报》第二版的本社专电栏目里云:“董康派潘昌煦公债司长、钱元澉库藏司长。二十六日”,并非属实。
是日,余绍宋在日记记有:“二十七日,旧历五月朔日,晴。早起,为平甫画扇尚惬意,董授经来谈一时许去,皆言其财政计划,深望其能实行也。下午入署,旋到大理院晤潘由笙、徐企商,四时许归。……”。
6月初,余棨昌返回大理院任职。
6月2日(五月初七日),“大总统指令第一千一百一号:令代理大理院院长潘昌煦呈报就职日期由,呈悉此令。(大总统盖印) 国务总理周自齐、司法总长”。
是日,大总统徐世昌发布辞职令。
6月5日(五月初十日),大理院书记官邬绳凖被免职。
6月11日(五月十六日),黎元洪入京,暂行大总统职权。颜惠庆被任命署国务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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