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六 |
△ 东省沃克沙阔夫司喀牙与瓦西列夫司基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抗告案。
△ 河南马祥五与胡继平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声请救助案。
△ 直隶郭振国与杨培桢因请求分摊夥款涉讼声请救助案。
△ 黑龙江李成江与王维新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抗告案。
△ 黑龙江杨日升与李玉堂因请求偿还货款涉讼声请救助案。
12月3日(十月十八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杜加鲍与杜吴氏因确认和解无效不服浙江第二高等审判分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邹永庆与邹新斋因请求异居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郭炳水与郭兆松等因确认立嗣成立涉讼不服浙江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高步云与张凤和因请求交人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沈少华等与沈贾氏因确认立嗣成立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耿云凌与朱容斋等因押款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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