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谱(初编) | 附录十六 |
△ 辛凤池与赵李氏因确认地亩所有权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路士聪与李公田等因请求返还帐款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郭张氏与张锡贤因确认婚姻有效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杨殿奎等与永庆泰号因请求偿还债款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所为再审之判决提起上诉案。
11月26日(十月十一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开庭,公开审理判决下列案件。
其中,公开宣告判决的案件:
△ 王玉德等与魏洛桥因伤害被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不服直隶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邵玉琦与邵吉铭等因确认立嗣成立涉讼不服江苏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张汉鼎与张葆明因确认立嗣不成立涉讼不服河南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郭祁氏与郭清源因请求离婚涉讼不服奉天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 李涵清与泰丰煤矿公司因请求撤销契约涉讼不服山东高等审判厅第二审判决提起上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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