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昌煦年譜(初編) 附錄十六

  △ 辛鳳池與趙李氏因確認地畝所有權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路士聰與李公田等因請求返還帳款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郭張氏與張錫賢因確認婚姻有效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楊殿奎等與永慶泰號因請求償還債款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所為再審之判決提起上訴案。

  11月26日(十月十一日),星期四,大理院民事第一庭開庭,公開審理判決下列案件。
  其中,公開宣告判決的案件:
  △ 王玉德等與魏洛橋因傷害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服直隸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邵玉琦與邵吉銘等因確認立嗣成立涉訟不服江蘇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張漢鼎與張葆明因確認立嗣不成立涉訟不服河南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郭祁氏與郭清源因請求離婚涉訟不服奉天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 李涵清與泰豐煤礦公司因請求撤銷契約涉訟不服山東高等審判廳第二審判決提起上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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